國足原主教練李鐵案:法院通知將在12月13日一審宣判
李鐵案將在明日,即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3日,原主院通月日由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教練
備受關注的李鐵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下稱“中國男足”)原主教練、知名足球運動員李鐵案,案法法院已通知其辯護人,審宣該案將在明日,國足即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3日,原主院通月日由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教練此前法庭的李鐵開庭審理中,李鐵雖表示“認罪悔罪”,案法但未做“認罪認罰”。審宣
2024年12月12日,國足知情人士向經濟觀察網記者告知了上述信息。原主院通月日
1977年5月出生于遼寧沈陽的教練李鐵,在其運動員生涯取得不俗的成就。他在1992年進入遼寧青年隊,1993年入選健力寶足球隊,赴巴西留學。1997年回國參加1998法國世界杯預選賽。1998年,健力寶隊回國解散后,李鐵回歸遼寧隊。2001年,李鐵當選“中國足球先生”并榮獲“甲A聯賽最佳球員”,同年,他作為中國男足主力球員之一,參加2002年韓日世界杯的預選賽小組賽和十強賽,并隨隊在中國男足歷史上第一次成功打入、也是迄今唯一一次打入了世界杯決賽階段的比賽。
2002年世界杯之后,李鐵到英國踢球,并在英超埃弗頓隊效力了4個賽季。退役之后,李鐵開始了自己的教練生涯,先后在廣州恒大、河北華夏幸福、武漢卓爾等足球俱樂部擔任助理教練、主教練等職務。期間,他也曾在中國男足擔任過助理教練。
2019年,李鐵出任中國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率隊參加東亞杯比賽。2020年1月,他正式出任中國國足主教練。2021年12月,因為帶隊參加2022年卡塔爾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戰績不佳,李鐵黯然辭職。
2022年11月,李鐵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
2023年,李鐵案由紀委監委調查階段,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檢方指控,李鐵共涉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5個罪名。
2023年8月,官方公開通報,李鐵案由湖北省咸寧赤壁市監察委員會、赤壁市公安局調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并案審查起訴。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4年3月28日,李鐵案一審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中國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089萬余元。2019年,李鐵為當選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請托他人提供幫助,后于2020年給予他人人民幣100萬元。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任職期間,為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的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托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人民幣200萬元。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為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675萬元。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后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托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3905萬余元。
上述指控即顯示:李鐵涉嫌受賄的金額是5089萬余元,涉嫌行賄是100萬元,涉嫌單位行賄是200萬元,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是2675萬元,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是3905萬元。5項總計涉案金額超過1.19億元。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制作的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節目披露,李鐵為當上中國男足主教練職務,在2020年自掏腰包向時任中國足協秘書長劉奕行賄100萬元;同時,游說卓爾俱樂部出資,向時任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行賄200萬元。
這自討腰包的100萬元,即涉嫌行賄罪;而卓爾俱樂部出資的200萬元,即涉嫌單位行賄罪。
上述電視專題片還披露,李鐵在擔任中國男足主教練之后,投桃報李,將武漢卓爾俱樂部的四名球員選入中國男足國家隊的大名單之中。
根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公開通報,在2024年3月28日的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中,李鐵表示“認罪悔罪”。
有知情者則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李鐵雖然表示“認罪悔罪”,但未做“認罪認罰”。
所謂“認罪認罰”,簡言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于檢方指控其犯罪的事實沒有異議,且同意檢方給予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以來,至少有13名中國足球從業人士,因涉及貪腐案件而被司法判決。
這包括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部長陳永亮、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松、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成都市足協原主席兼秘書長辜建明。
其中陳戌源獲刑最重。2024年3月26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陳戌源受賄的金額折合人民幣8103萬余元,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而另一位與李鐵案情有交集的人員——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一案,亦由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24年12月11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奕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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